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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雞湯,必利勁,必利勁,

幸福人生會堅持的五件小事


今天是上班第二天。

昨天早上本來想多睡一會,從被窩裡伸出手關掉鬧鐘,剛想繼續迷糊一會,忽然清醒過來:第一天上班千萬不能遲到,否則會錯過幾個億的開工紅包。

到了公司,短暫的開工儀式後,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很快就淹沒在前一天布置好的工作中,任務總是比紅包來得早一點。

忙是個好東西,它會帶來一種麻木的踏實,可以逃避內心的質疑。日子走上的周而復始的軌跡,人就像轉輪上的倉鼠,疲於奔命,顧不得思考前進的方向和意義。

生活的目的是獲得幸福,為了幸福,拚命工作,最後卻迷失在忙碌中,失去了感知幸福的能力。

其實幸福很簡單,給愛人一個擁抱、讀一本好書、和朋友度過愜意的下午、和戀人窩在沙發里看一場電影,都是讓人嘴角上揚的幸福。

從現在開始,做好下面這5件小事,你的人生會幸福很多。

穿著得體

張愛玲曾說過:‌‌「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因此,她對自己的穿著打扮極為重視。

在那個人人都穿灰藍色中山裝的年代裡,她依舊特立獨行,堅持穿旗袍,不為取悅他人,只為自己高興。

張愛玲將這種態度貫穿了一生,就連去世都優雅得不像話。她知道自己大限將至,就穿好了旗袍,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齊齊,躺在床上安詳地等待死神的降臨。

被譽為‌‌「最後一位名媛‌‌」的鄭念,在看守所受了6年多的折磨。就在這最黑暗的時光里,她也依然保持著自己的優雅與體面。

牢房骯髒,她就借來掃帚,用心打掃得乾乾淨淨,還給存水用的臉盆做蓋子來防塵。

有段時間,她的手被長期反銬在背後,即便如此,她也堅持每次上完廁所都拉上西褲的拉鏈,只為了不失體面,不失修養。

對於外表,對於展露人前的東西,鄭念是極其在意的。她的自律,是從骨子裡散發出來的良好修養。

三毛說:‌‌「舒適自然的打扮,是對個人生命最大的認知和尊敬。‌‌」

用心打理精緻的外表,用心經營體面的生活,學會悅己,你會過得無比舒坦,無比幸福。

珍惜愛你的人

喬布斯在臨終前的最後一段話里,告訴了我們什麼是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

作為‌‌「蘋果教父‌‌」,喬布斯在商業界可謂達到了成功的巔峰,在別人的眼裡,他的人生就是成功的一個縮影。

但喬布斯卻說:‌‌「除了工作之外,我卻少有其他歡樂。到生命之終,我只不過習慣了財富這一生活事實罷了。‌‌」

當他躺在病榻上,回顧自己的一生,竟意識到,他一生所為之驕傲的名聲和財富,在即將到來的死亡面前顯得毫無意義。

因此他說:‌‌「當我們已經積累了足夠的財富來維持我們的生活時,我們應該追求那些跟財富豪無相關的更重要的東西:比如感情關係,藝術,或許是年輕時的夢想……‌‌」

不斷的財富追求只會把一個人變成扭曲的行屍走肉,上帝把感官賜予我們,是讓我們感受每個人內心的愛,而不是由財富帶來的虛幻的感覺。

當你離開這個世界時,帶不走一丁點財富,僅能帶得走由愛沉澱的記憶,而這些才是真正陪伴你的,給你力量和光的財富。

因此,我們要像寶貝一樣愛家人,愛配偶,愛朋友。在珍愛他人的同時,善待自己。

學會拒絕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位好心人,在路口遇見了一個乞丐,乞丐求他施捨,好心人一時不忍,便給了乞丐10元錢,乞丐連連道謝,高興地走了。

從此以後,乞丐每次在路口見到他,都會向他伸手討錢。好心人不忍拒絕,依舊每次都會施捨10元錢。

直到有一天,好心人在路邊見到了另一個乞丐,給了他五元錢。再見到之前一直幫助的這個乞丐時,身上只剩下了5元,便給了出去。誰知這個乞丐卻不幹了,臉色一變,大怒道:‌‌「誰准你拿我的錢去施捨別人的?‌‌」

多麼可笑的理論?別人的幫助,久而久之竟變成了他‌‌「自己的錢‌‌」。

有句俗語叫做‌‌「升米恩,斗米仇‌‌」。意思就是你在危難關頭給別人幫助,別人會感激你,但若因為不會拒絕而讓對方形成了依賴,一旦你停止幫助,恩情反而會變成忌恨。

由此可見,學會拒絕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味接受,不會拒絕,最終只能是委屈了自己。

據黃永玉先生所講,有一次有部門通知要錢鍾書前去參加國宴。錢鍾書卻道:

‌‌「我不去,哈!我很忙,我不去,哈!‌‌」

來人說:‌‌「點名要你去!‌‌」

‌‌「哈!我不去,我很忙,我不去!‌‌」

‌‌「那麼,我可不可以說你身體不好,起不來?‌‌」

‌‌「不不不!我身體很好,你看,身體很好!哈!我很忙,我不去,哈!‌‌」

這回答很‌‌「錢鍾書‌‌」,在人人都通情達理不忍拒絕的時代里,他特別懂得何為‌‌「拒絕之道‌‌」。他並非不通人情,但通人情並不等於世故,不等於委屈自己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或許在很多人眼裡,錢老很不合時宜,但懂他的人,恰恰會愛上這種任性和坦蕩。因為很多人做不到的‌‌「敢於拒絕‌‌」,他有底氣做到了。

去看世界

‌‌「每當我想你的時候,天空就飄來了一粒沙,於是有了撒哈拉。‌‌」很多人,就是因為這句話去了解了三毛,從而愛上了三毛。

撒哈拉是三毛生命中不可割捨的一部分,但她當初會選擇去撒哈拉定居,完全是因為那‌‌「一眼‌‌」的意外。

某天,三毛在翻閱《國家地理》時看到了一張撒哈拉的圖片,她感覺自己的靈魂震動了一下。彷彿找到了前世的記憶,覺得自己就該屬於那裡,就該把‌‌「自己交給那片陌生的大地。‌‌」

就這樣,三毛與老公荷西一起在撒哈拉生活了六年。

荷西死後,三毛悲痛欲絕。痛定思痛下,她開始了旅行。旅行是療傷的過程,也是重新探索生命和自由的過程。

幾年中,三毛暢遊了幾十個國家,用身體擁抱天地,把靈魂交給山水。

她問:‌‌「是什麼支持我浪跡天涯?‌‌」

她答:‌‌「是求知慾,是自信,更是‌‌『萬物靜觀皆自得』的對大地萬物的那份欣賞。‌‌」

去旅行吧,哪怕再忙,也要抽出時間犒賞一下自己的身心。

高跟鞋走不了太遠的路;香煙中嗅不到泥土的芬芳;辦公室里也永遠遇不到,那個等在遠方的人。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

你的身體和靈魂,至少有一個要在路上,不走出去看看,你會狹隘到以為目之所及,便是整個世界。

多讀好書

讀書是最棒的旅行。

和真正出去玩相比,讀書特別划算,幾十塊錢就能完成整個行程;它不挑地方,床上、桌前、地鐵上、咖啡館……無論何時何地,只需要把書打開,就進入了另一個世界;它還很舒服,永遠不用堵車排隊,不用在望不見盡頭的隊伍中苦苦等待,不用忍受飛機晚點,不會在路上弄丟錢包,也不會被宰,它為你提供私人訂製服務,只需你全心投入,細細品味。

最重要的是,它有著無與倫比的風景。在書中,你可以在時空中任意穿梭;可以經歷不曾體驗的生活;可以獲得智者積累了千萬年的人生經驗,可以輕而易舉地獲得幸福。

麥家曾說過這樣一個故事,一次他去朋友家做客,和朋友的兒子聊起天來,問他學習怎麼樣,和同學相處得好嗎。聽到這些問題,朋友的兒子竟然哭了起來。

他說父親從沒有這樣和自己聊過天,從小到大,他起床時父親還在睡覺,他上床時父親還沒回家,後來讀寄宿學校,他每次跟父親通話,錢永遠是唯一的共同話題,父親第一句話都是問缺不缺錢,缺錢馬上給他打過去。

對一個青春期的孩子來說,心靈的撫養永遠比身體的撫養更重要,可是他父親作了相反的選擇,孩子內心非常荒蕪。

那天晚上,麥家扮演了一個臨時父親,他為這個小男孩列了一份書單。後來也一直和他保持著聯繫,他明顯感到那些書成了小男孩的朋友,讓他的內心變得溫暖而有力量。再次碰到小男孩的時候,麥家發現小男孩的原本木訥遲鈍的眼神變得明亮有靈氣。

好書就像照進平淡生活的陽光,不開心的時候,很難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但捧起一本書來讀,就是給自己的最好的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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