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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雞湯,必利勁,必利勁,

我給謝楠楠發了20塊錢的紅包,說:我想聽你講一個故事,關於你此生所有的經歷中,最能夠讓你覺得生命美妙的一件事情。

深夜是醞釀情緒的最佳時刻,在冰涼的月光下,在溫暖的檯燈下,那些被壓抑的和被潛藏的,都紛紛探出頭來,然後肆意生長,於是有人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有人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所以,深夜裡總是有很多故事發生,來自於那些不安分的靈魂,如果你睡得足夠晚,便得以窺見其中的奧妙。

收到謝楠楠的信息是在一個冬天的下午,遠隔重洋的她那邊,是西雅圖的深夜。

我和謝楠楠算不上熟悉,只在某個場合下簡單地聊過幾句,不久之後她就出國了,我們剩餘的交流全都來自朋友圈,她沒有理由在夜裡找我傾訴,這條信息很明顯是群發的。這年頭Line群發不是做微商的就是拉投票的,還有誤以為自己有很多好友需要清理的,若非實在無聊我也不會點開她的信息,但是讀完她的信息之後,我突然對這件事情感興趣起來。

她發的信息是:想和你們一起來做一件好玩的事情,你可以發給我一個紅包,然後告訴我你想要用這筆轉給我的錢做什麼,如果我能夠替你完成,我就會收下這個紅包。你的想法可以很溫暖,比如寄一張漂洋過海的明信片給你,比如幫你向喜歡的人告白,比如講一個故事給你,你的想法也可以很有趣,比如幫你在異國他鄉種一棵樹,比如替你打遊戲做任務,比如給你做鬼臉。最後,我會在朋友圈裡分享其中最有創意或者最浪漫的三個想法以及我完成它們的過程。

朋友圈裡有太多虛情假意的討紅包遊戲,無非是陌生或熟悉的人之間的一種變相社交,然而謝楠楠的信息中卻有一種難得的真誠,她不是想玩一個遊戲,而是想要和陌生人一起製造一種新奇的生命體驗。對我而言,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我想了想,然後給謝楠楠發了20塊錢的紅包,說:我想聽你講一個故事,關於你此生所有的經歷中,最能夠讓你覺得生命美妙的一件事情。

沒過多久,謝楠楠領取了我的紅包,卻一直沒有回復我,直到傍晚時分,她才發過來一段語音,她說:‌‌‌‌「我本來想發語音把這樣一個故事講給你,結果發現自己很難用語言完整地表達出來,所以我決定寫下來發給你,而且這個故事在今天晚上又發生了一些後續,算作是收尾吧,我自己也想記錄下來,作為一段回憶好好珍藏。‌‌‌‌」

我把自己的郵箱發給她,到第二天晚上的時候,我就收到了她發給我的郵件。郵件的內容很長,有好幾千字,讀完之後,我發現無論我用怎樣的文字來轉述這個故事,都無法完整再現我讀到它時的那種感覺,因此我決定把這封郵件的正文全部摘錄下來,讓大家能夠和謝楠楠一起,回到她尚淺的人生中最美妙的那段經歷。

2、

江凌,你好啊。

好久不見,希望你一切順利。感謝你參加了我心血來潮發起的這個遊戲,很開心會有人願意和我一起瘋,伴著我度過了一個有趣的夜晚。

現在是美國西部時間凌晨一點半,我坐在電腦前開始寫這樣一封郵件給你,準確地說,是給我。窗外是西雅圖寧靜而深沉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是會站到公寓的陽台上,看著這個日漸熟悉卻又始終陌生的地方,才發現自己前二十六年所經歷的那些人和事,無論從時間還是空間上,都已經離開自己好遠,我斬斷了自己同過去的關聯,而未來卻如同月亮藏在雲間。你問我在哪一段經歷中最能夠感覺到生命的美妙,本來這個問題應該有很多候選答案,因為我從來都是一個努力讓自己的生命變得更加有趣的人,然而此刻,我想要告訴你的,只有這一件事情。

那是在五年前,我在重慶讀大三,當時和前任男朋友分手了,情緒不是很好,於是就找了個周末出去散心,結果就去了鳳凰。我住在一家偏僻的民居里,每天一個人在古城漫無目的地逛來逛去,或者坐在江邊半天半天地發獃,或者在酒吧里整夜整夜地聽人唱歌,我挺享受這種狀態的,也沒有想過找小夥伴一起玩或者尋個艷遇什麼的。後來我在一家店裡看到一幅苗族的蠟染畫,第一眼就喜歡得不行,可是那幅畫要賣1500塊,對我來說實在是太昂貴了,那時候我還只是一個靠家裡給生活費的窮學生。可我實在是太喜歡那幅畫,畫它似乎是有一種魔力,引得我接連三天都跑到店裡去看。離開鳳凰的前一天下午,我結清旅館所有的費用,買好回去的車票,揣著剩下的800多塊錢跑到那家店裡,軟磨硬泡了一個小時,老闆最終被我的誠心打動,800塊錢把那幅畫賣給了我。我把那幅畫裝進背包里,雖然口袋中只剩下可憐兮兮的十幾塊錢,心裡卻異常滿足,用身無分文的代價換來了自己的心頭所好,走在鳳凰街道上的我差點想跳起舞來。這樣的時刻已經足夠美妙了,你說是嗎?我們這輩子會和很多自己喜歡的東西擦肩而過,並非每一次我們都能夠毫不猶豫地把握住。然而我抓住了這幅畫,卻沒有抓住那個人。

那天晚上有一場篝火晚會,是我到鳳凰的第一天就在旅行社訂好了的。在去苗寨的大巴車上,我的旁邊坐了一個男人,他明顯刻意地和我搭訕,滔滔不絕反而使我心生反感,我扭頭望向另一邊,就看到隔著過道的前面一排坐著的一個男人,他的側臉稜角分明,眼神深邃,像是鎖住了無數的心事,我頓時有一種被吸引到的感覺。他或許是意識到我在看他,轉過頭來看了我一眼,我慌忙移開目光,當時我的心臟跳得飛快,就像是小時候做壞事被大人發現了一樣,我不知道這樣的情況算不算心動。

篝火晚會的時候,所有人圍坐在火堆旁邊,我一抬眼,在對面的人群中發現了那個男人,火光映照下他的臉龐顯得更加好看了,他一直托著下巴凝神望著火堆,如同一個孤獨患者,與周圍的一切格格不入,同我一樣。我就這樣獃獃地盯著他看,結果再一次被他的目光迎面撞上,然後就見到他站起身來,穿過中間的空地,徑直走到我身邊坐了下來。我心頭一陣慌亂,局促地連手腳都不知道該怎麼放了,可是他也什麼話都不說,就這樣安安靜靜地坐在我身旁。中間有一個環節,我被苗族鄉親拉上去熱情地抹了一臉的鍋灰,坐回位置的時候,他給我遞過來一張濕巾紙,依然一言不發。一直到篝火晚會散場,他和我並排著一起往回走,光線昏暗得只能看見人影輪廓,但是我知道他在。路上經過一個弔橋,有人故意在晃動鐵索,我身子一歪,然後就感覺他抓住了我的手,之後的路上,我們的手再也沒有鬆開。

那真的是一種很奇特的感覺,我們兩個素不相識,卻手牽手走在一起,我的指尖傳來酥酥的觸感,陌生的體溫,卻讓我絲毫不反感。回到古城已經是夜裡十點鐘了,他說要送我回去,我點頭答應了。我們的手依然牽在一起,卻彼此各懷心思,突然間陷入了沉默。我不知道他當時腦海里想的是什麼,對我而言,我希望這條路能夠走得久一些,這種感覺能夠停留地久一些,因為我很享受這樣的時刻,可是一旦到了旅館,我會毫不猶豫地讓他回去,有關艷遇的那些爛俗情節,我並不想在自己身上發生。

路上經過一個橋洞,有一個流浪歌手站在橋洞下賣唱,他唱的是許巍的《故鄉》,是我很喜歡的歌,於是我停了下來,站在一旁把這首歌聽完。他陪著我一起聽,最後放了二十塊錢在歌手的吉他盒子里,繼續走了幾步之後,他突然對我說:‌‌‌‌「你知道鳳凰古城裡每天晚上有多少個流浪歌手在賣唱嗎?‌‌‌‌」

我愣了一下,說:‌‌‌‌「不知道,有多少啊?‌‌‌‌」

他說:‌‌‌‌「我也不知道,要不要我們來數一數?‌‌‌‌」

我驚訝地望向他,他的眼睛裡閃耀著一種光,這些年來,我再也沒有看到過那樣的光,那種似乎要將自己的生命點燃來生起的光,我也被照亮了。於是那天晚上,我們手牽手走遍了鳳凰古城的大街小巷,看見了各種各樣的流浪歌手,聽了一首又一首的歌曲,我們一路牽著手,另外一隻手裡握著一瓶啤酒,喝完一瓶經過下一家酒吧的時候走進去再買一瓶,我們大聲地唱歌,笑著鬧著,不知疲憊。此時此刻,我腦海中依然能夠清晰地回憶起當時的場景,我們走過的路,聽過的歌,我開懷地笑著,喜悅來自心底,真真切切,清澈透亮,那是我生命中難以重現的歡暢時分。

一直到零點過後,天空中開始飄起細雨,我們也走回旅館門口,雖然意猶未盡,卻已經是時候說再見了。

他拉著我的手不肯鬆開,對我說:‌‌‌‌「我送你上去吧。‌‌‌‌」

我能夠明白這句話背後隱藏的信息,雖然和他在一起很開心也很舒服,但是這並不能代表什麼,所以我婉言回絕了。

他的臉上掩飾不住地失落,卻沒有再堅持,對著我笑了笑,說:‌‌‌‌「今天晚上很開心,那麼,就再見了。‌‌‌‌」

我說:‌‌‌‌「再見。‌‌‌‌」

他轉過身慢慢地走了,我看著他的背影,心裡竟然有那麼一絲不舍。他走了不到十米,突然折身跑回來,我還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被他抱住了。我沒有推開他,他也沒有說話,只是這樣抱著,靜得幾乎可以聽見彼此的心跳。

過了一分鐘或者更長的時間,我輕輕地說:‌‌‌‌「好了,你快回去吧。‌‌‌‌」

‌‌‌‌「再見了。‌‌‌‌」他一邊說著一邊鬆開我,開始往回走。但是走了十幾步,他又跑了回來,再一次地擁抱著我,就像個不願意離開家的小孩子一樣。這一次我沒有說話,將雙手搭在他的肩上輕輕地拍了兩下,示意到此為止。

‌‌‌‌「真的再見了。‌‌‌‌」他說著,可是走了沒幾步,就又跑了回來,又一次地擁抱。我有點哭笑不得,卻不得不承認被他這種笨拙的表達感動到了。我伸手摟著他的腰,他的心跳很快,呼吸掠過我的脖子,痒痒的,讓我有些迷醉的傾向。

我說:‌‌‌‌「總是要分別的,就這樣吧,不要再回來了。‌‌‌‌」

他鬆開手,看著我的眼睛,說:‌‌‌‌「我聽你的,這次真的走了。‌‌‌‌」

話音剛落,他便捧著我的臉,吻上了我的唇。在那樣的夜晚,在飄著細雨的古城街頭,我無法拒絕這樣的吻,我在他的嘴唇下融化了。我回應著他,身體顫慄著,舌尖索求著,我忘記了我是誰,縱身跳入歡樂之海,與他盡情地嬉戲其間。那是一個此生難忘的吻,那是我一生中的美妙時刻。

後來是行人的腳步聲將我拉回到現實中來,我才意識到自己已經走到了淪陷的邊緣。我推開他,低著頭說:‌‌‌‌「你快回去吧。‌‌‌‌」然後我轉身跑進旅館,關上了門。

他給我發簡訊,說:‌‌‌‌「明天你不要走了,我們一起去沈從文墓吧,早上八點我來接你。‌‌‌‌」

我沒有回復他,他或許認為這是一種默許,但真實情況是,身上只剩下二十幾塊錢的我已經無法再繼續逗留,儘管他知道這件情況,並且提出過要承擔我所有的費用。但是我覺得如果在繼續和他在鳳凰逗留,這次的相遇就有了一個俗氣的結局,縱情歡笑固然美好,適可而止則更加美好,我更加願意那些美妙的時刻就此定格。

第二天早上七點多鐘的時候,我已經坐上了去往鳳凰縣城的公交車,他打電話給我,我說我已經走了,他說:‌‌‌‌「你不要走,你等我,我來找你!‌‌‌‌」

我聽得出他的情緒有些失控了,但是我不會等他。據他後來所說,他當時決定跟隨我回到重慶,把所有的行李委託給酒店快遞迴去,只收拾了一個背包,花高價從路邊買了一輛自行車衝著長途汽車站飛奔過來。

他再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已經坐上了去往吉首的大巴,他在電話那頭氣喘吁吁,他說:‌‌‌‌「我騎著自行車,很快就要到汽車站了,你等我,我不要你留下來,我跟你一起走,只要你等我!‌‌‌‌」

我的心一下子就變得柔軟下來,他的話感動了我,沒有幾個女孩能抵擋得住這樣的情意,何況當時我還是一個少女心滿滿的女孩,也曾幻想過電影里那些浪漫的場景,當汽車慢慢駛出車站的時候,他騎著自行車出現在車窗外,不需要舉起一塊牌子向我表白或者高聲呼喊我的名字,如果他出現了,我會毫不猶豫地叫停汽車,和他在一起。

可惜這一幕並沒有出現。他再打電話過來的時候,汽車已經出了鳳凰縣城,車窗外只有揚起的灰塵,沒有人,也沒有車,我黯然嘆息,掛斷了他的電話。在火車站的時候,我的那班列車破天荒地竟然晚點了8個小時,我用身上剩下的錢買了兩瓶水和兩包餅乾,就真的是身無分文了,那一刻,我感覺自己被全世界拋棄了一樣。我甚至有些後悔了,有那麼一些時刻,我期盼著他能夠出現在火車站。是的,如果他再多堅持一下,趕到火車站的話,他可以輕易地俘獲我,我想我會把整個人和整顆心都奉獻給他。可惜他沒有,連電話都沒有再打給我,這也是為什麼幾天後他到重慶而我堅決沒有見他的原因,在我最需要的那一刻他沒有出現,即使他再做出任何感天動地的事情,也都毫無意義了。

他在我們學校待了三天,給我打了無數個電話,他說他每天都站在教學樓區域,試圖從上課下課的人群中找到我,他說他已經做好了決定要留在重慶生活,他說他只想見我一面。我鐵了心沒有見他,他也回到了上海,我們從此沒有再聯繫。

但是在今天晚上,在我群發那條消息之後,我收到了一個人發給我的二百元紅包,要求是讓我唱一首許巍的《故鄉》。我不記得我們怎麼加的好友,這麼久在Line上也從來沒有聊過,我連他的名字都忘記了,還一直誤以為是另一個人。他說他非常感謝我,感謝我出現在他人生中最低潮的時候,讓他又重新燃起了激情與渴望,於是我又回想起鳳凰的那個夜晚,想起了這個人和這段往事。

他說他快要結婚了,還發了婚紗照給我看,我衷心地祝福他,心中卻沒有什麼波瀾,但是我很好奇一個問題,於是我問他:‌‌‌‌「你當時為我做的那些事情,是源於愛情嗎?‌‌‌‌」

他回答我說:‌‌‌‌「是的,當時莫名地被你吸引,然後就認定了你,那種感覺,現在想來也不知道該如何表達。‌‌‌‌」

我沒有再回復他,因為我無法告訴他的是,那天晚上對我來說,源於一種強烈的想要感動自己的衝動,如果說這也算作愛情的話,我便是以這種方式愛著他,而且僅僅只在那天晚上。

這就是我想要和你分享的美妙時刻,希望你喜歡這個故事。

3、

說實話,這是一個好故事,絕對值得起我發的二十塊錢紅包,但是我並不怎麼喜歡這個故事,因為它太過美妙,同時充滿了各種巧合,就像是精心編寫的電影腳本一樣。

我忍不住發信息給謝楠楠,問她:‌‌‌‌「你給我講的那個故事是真的嗎?‌‌‌‌」

她回復我:‌‌‌‌「是真的啊。‌‌‌‌」

隨即她發了一張照片給我:‌‌‌‌「這是他發給我的婚紗照,有圖有真相。‌‌‌‌」

看到那張照片的一瞬間,我被驚得連話都說不出來了,我實在不敢相信人與人之間會有這樣巧妙的關聯。因為照片上的那個男人,我認識。

他叫王超,是我大學校友,我們曾經在同一個社團,關係還算不錯,這些年來雖然不在同一個城市,但偶爾有所聯繫。作為一個寫故事的人,我敏銳地意識到這個故事的本身將超出謝楠楠講的那些,所以我打算要找王超聊一聊。大學時代的這些人社交網路還維繫在QQ上,我登錄上去跟他打了個招呼。他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回復我,發了個問號過來。

我單刀直入,問他:‌‌‌‌「你認識謝楠楠嗎?‌‌‌‌」

他發了個驚恐的表情,問:‌‌‌‌「你也認識她?‌‌‌‌」

我簡單地說明了一下背景,然後說:‌‌‌‌「她昨天不是Line群發了一個遊戲嗎?我用一個紅包換來了你們倆的故事。‌‌‌‌」

如果有攝像頭,王超此刻的表情肯定是懵逼的。

王超說:‌‌‌‌「她是怎麼說我的?‌‌‌‌」

我明白王超此刻的心情,當我們成為故事裡的人,每個人都特別想知道自己在別人講述的故事裡是什麼樣子。所以我故意賣關子,循循善誘,引導著王超講出了他和謝楠楠在鳳凰的故事,聽完王超的講述之後,我大受觸動,並決定寫下這個故事,想要讓大家看到同一個故事在兩個主人公的世界裡是何等不一樣的存在。由於王超和我的對話非常零散,所以我整理了一下,盡量保留他的原話,將他的故事轉述如下。

4、

那一年的我很不如意,和朋友一起做生意失敗,賠了很多錢進去,欠了一屁股外債,本來都已經訂婚的女朋友也離我而去,我感覺自己一無是處,整個人的精神狀態極為抑鬱,真的,甚至還有過自殺的念頭。

朋友們都勸我出去玩一玩,我就從上海出發,一路往西,目的地是成都,我經過浙江、江西、湖南,從張家界出來,就到了鳳凰。那時候艷遇這個詞語已經在鳳凰滿大街都是了,我作為一個單身男人,要說從來沒有想過艷遇這回事,那肯定是騙你的,而且越是落魄的狀態下,越是期待有一場艷遇來反轉。所以我也去酒吧晃蕩過兩個晚上,或許是我自己的狀態太差或者運氣不好吧,結果毫無斬獲,後來我就覺得沒什麼意思,就買了一個篝火晚會的項目。

在去篝火晚會的大巴上,我感覺後排有個姑娘在盯著我看,我回頭的時候她很慌張地收回了視線,很明顯地臉都紅了。我猜想這姑娘應該是對我有好感,所以在篝火晚會的現場,我專門坐到她對面的位置仔細觀察她。她不算長得很好看的那種女生,但是氣質很舒服,應該還是個大學生。你知道艷遇這件事情,如果對方是一個成熟風情的女人,一切就順水推舟,天亮說分手,毫不拖泥帶水,如果對方還是一個未經世事的女孩,這件事情不僅困難重重,而且後患無窮,我一下子看不透她,所以一直糾結著要不要行動。後來我發現她隔著篝火也在看我,於是我下定決心,站起身來,走過去坐在她旁邊。

我不是一個善於追女生的人,所以在心裡盤算了很久,也沒有想好該怎麼開口,但是我也能感覺到她惴惴不安的心情。最後還是天賜良機,她在過弔橋的時候差點摔倒,我趕緊扶住她,並趁勢牽住了她的手,柔軟的,冰涼的,掌心還有細細的汗。牽了手之後話題就自然而然了,她很健談,言語中可以感受到這是一個內心豐富的女孩,有才華也有想法,我對她的好感度倍增。我本以為回到古城後可以約她去酒吧喝點酒,後面的事情就很容易了,沒想到她直接說要回去,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那一刻我的心情異常低落,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有一點‌‌‌‌「到手的鴨子又飛了‌‌‌‌」的感覺,但是更多的是自信心的土崩瓦解,我失去了事業,失去了愛情,現在連作為一個男人對異性的吸引力都沒有了,那種感覺真的是糟糕透頂,我人生中再也沒有比那更加低落的時刻。

我知道,像她這樣的女孩喜歡浪漫而不失激情的生活,可是我並不擅長於此,但是就此放棄,我又非常地不甘心。在路邊聽一個流浪歌手唱歌的時候,我腦海里突然冒出一個念頭:如果我帶著她在鳳凰古城裡一個一個地看完所有流浪歌手表演,那我們就有了更多相處的時間,也能營造一種浪漫到足以吸引住她的氛圍。我自己都被這個想法嚇到了,我這輩子都沒有做過這樣的事情,為了勾搭一個姑娘,這樣做的成本也有點太大了。可是這個火苗一下子就騰成了熊熊大火,燎著我的心底,讓我迫不及待地要去實現。

如我所想,她果然也很喜歡這個想法。於是那天晚上,我們逛遍了鳳凰的街頭巷尾,到處尋找流浪歌手,我們喝了不少酒,她也越來越放得開,我們搭著肩膀唱著歌,眼神動作之間都是說不盡的曖昧,我隱隱感覺她已經傾心於我了,大功基本告成。

後來我們發現了一個聲音非常好的歌手,她聽完一首後就站著不走了,於是我放了一百塊錢在盒子里,讓歌手唱她喜歡的歌。我們坐在街邊聽了好幾首,氣氛非常好,但是那個歌手估計是喝多了,跟我們聊熟了之後就有點口不擇言,把我們當作剛剛在酒吧里艷遇的人,不停地說著什麼及時行樂春宵苦短之類的話。這些話聽起來讓人有些尷尬,我們假裝沒聽見,她又點了一首鄭鈞的《私奔》,歌手嚷嚷著說:‌‌‌‌「私奔好啊,先私奔到鳳凰,再私奔到床上,床板咯吱到天亮。‌‌‌‌」

這句話尺度太大,姑娘哪裡聽得下去啊,一跺腳就走了,我當時恨不得一腳給那歌手踹過去,心想完了今晚要功虧一簣了。她說要回旅館,我陪著送她回去,一路上岔開了好多個話題,試圖洗掉剛剛那段不好的記憶,結果還是徒勞無功。

果不其然,在旅館門口的時候,我提出送她回房間,被她拒絕了。

我只好悻悻地轉身往回走,想到最後連一個擁抱都沒有,實在有些捨不得,但是我捨不得的是什麼呢?到底是她這個人,還是這一段經歷,亦或是自己今晚的付出?我不知道,但是這種不舍是確鑿無誤的。於是我沒走幾步就立刻跑回去,二話不說就抱住了她,她沒有推開我,但是我感覺到她的呼吸明顯變得急促了。她繼續催促我回去,我故伎重演,又折返回去擁抱了她一次,這一次她的手搭上了我的肩膀。到第三次的時候,她也摟住了我,我知道她的身體已經接納了我,所以我不由分說地親吻了她,然後她就完全淪陷了。

當時下著細雨,我們站在街頭親吻了很久,她的身體在我懷裡軟得像是一塊棉花糖,將我越摟越緊,開始主動地撫摸我,我能夠感覺到她的慾望在劇烈燃燒,我知道時機已經成熟,於是拐進了她房間,沒有開燈,我們就在黑暗中做愛,酣暢淋漓,卻一句話都不說,我終於明白為什麼這麼多人熱衷於艷遇了,那種感覺真的非常奇妙,難以言說。

如果說我只是為了一夜情,這個故事到這裡就應該結束了,可是那天晚上的感覺實在是太美好,我不敢說自己已經喜歡上了她,但是我非常願意將這樣的感覺再延續幾天,於是我勸說她在鳳凰多待兩天,和她約了第二天一起去沈從文墓。為了避免尷尬,晚上我沒有住在她那裡,凌晨三點多鐘回到酒店裡,倒頭就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早上七點多,我趕緊給她打電話,沒想到她已經坐車走了。

我得說那一刻我的情緒是崩潰的,就像是自己精心搭起來的積木突然垮掉一樣,我以為自己已經掌握了的東西,卻被突然證實不受控制。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去找她,攔住她,至於為什麼要留下她,我還沒來得及想。

我騎了一輛自行車趕往縣城的長途車站,古城的路不好走,沒多久我就累得渾身是汗,一點力氣都沒了。我打電話試圖挽留她,甚至編出了要跟她一起走這樣的話,但是她的態度很無情,絲毫沒有留下來的意思。我想或許是我自己入戲太深了吧,她只願意將兩個人的關係停留在一夜情,我卻自作多情地以為她也投入到了這段美妙的經歷之中,殊不知她正迫不及待地想要逃離,所以我就沒有再去追她,也沒有再聯繫她。後來我經過重慶的時候,試著給她打了一個電話,她沒有接,也給她發了信息說我在重慶了,她也沒有回,這個故事也就到此為止了。

這些年來,當我回想起這段往事的時候,總是會回到那天早上我騎著自行車回酒店的路上,我發現自己對生活的激情又重新在身體里燃燒起來,我會不顧一切地從酒店衝出來想要找她回來,不管那源於性還是愛或者什麼都不是,至少我還有著這樣的力量,為一些自己想要的東西去拼搏,而我所失去的事業和愛情,我也想要追回來。

所以前兩天收到她的群發消息,我突然覺得很感激她,所以給她發了個紅包。後來她問我當時對她是愛情嗎?我想或許在某個瞬間是的吧,但那個晚上更多的時候,我都是在努力地製造一種奮不顧身的假象來拯救自己搖搖欲墜的生活。但是無論如何,那都是我人生中值得珍藏的時刻。

5、

王超繼續追問我謝楠楠是怎麼說起他的,我編了幾句話把他搪塞過去了。我不想告訴他真相,因為我也不知道什麼才是真相。謝楠楠和王超各自的講述中,有明顯對不上的地方,他們到底有沒有上床?王超到底有沒有去學校找她?流浪歌手的事情為什麼謝楠楠沒有講?到底是王超過於現實還是謝楠楠過於理想化?我不知道是誰在編造又是誰在隱藏,也不打算去弄明白,我發現,原來每個人在講述自己的往事時,都會有所篡改,日子長了,就連自己的記憶都變得不可靠了。

可是真實的記憶有那麼重要嗎?客觀存在的世界和我們主觀的認識永遠都不可能一樣,存在於我們腦海之中的,便是屬於我們自己的世界。儘管這個故事在王超和謝楠楠的記憶中都以曲解的方式存在,可是他們都將其當做是人生中值得珍藏的美妙時刻,似乎也挺好。

我走到窗邊,看著夜色中的城市,突然想起自己寫過的那些故事,我把它們變成了文字,變成了書,被千萬人閱讀著,然而我竟從來都無從知曉,故事裡的那些人們,會怎樣地講起我?那些我自己以為辜負的和被辜負的、懷念的和被懷念的,是否真的如我所知?此時此刻,我很想給他們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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